衢州市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40%国有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发布日期:2015/4/10 8:59:00 信息来源: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股权转让公告
受股权持有人委托,下列国有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一、转让标的及起挂价:衢州市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金属回收公司”)40%国有股权,标的转让行为经内部决策及主管单位批准同意。该标的已经评估,截止到资产评估基准日2014年11月30日止,市金属回收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4846570.53元。
上述标的的转让起挂价为人民币1938628.21元。
二、转让方式:挂牌竞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谁出价最高谁受让。
三、要求受让方的条件是:
1、受让人承诺:股权转让成交后,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转让价款。
2、应同意市金属回收公司股权转让之前所签定成立和生效无重大未纰漏事项的合同(协议)继续履行。
四、报名须知:意向受让人为自然人的持有效身份证件、意向受让人为法人的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到本中心(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512)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交纳保证金40万元。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 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柯城农商银行白云分理处
银行账号:201000132288510
报名及挂牌截止时间:2015年5月8日上午11时30分,5月12日下午2时整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竞价。
咨询电话:(0570)3891709 缪女士
详见: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www.qzspse.com)
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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