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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信安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五十五)补充文件

发布日期:2021/12/14 15:19:24     信息来源: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根据《省疫情防控办 》[2021]11号通知要求,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参照《浙财采监[2020]1号》规定,浙江
信安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五十五)采用投标不见面开标形式,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投标文件

1.1取消原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到开标现场的规定,投标文件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送达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9时30分。

1.2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注明手机号、钉钉号、身份证号等)以邮寄方式(建议采用顺丰快递)寄送交至衢州市柯城区芹江东路288号3幢B405室,联系人:吴女士,联系方式:0570-3891723

1.3取消原招标件中要求的所有原件备查材料,以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

2.开标程序

2.1由招标代理核对快递材料并根据寄件人信息建立钉钉群并开启群视频直播(视频发起人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女士,钉钉号:18367050523)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启封各供应商寄送的快递材料。

2.2由招标代理机构核查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并逐一拆封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现场宣布核查结果公布到钉钉群进行确认。

2.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代理将每个评审环节现场宣布结果公布到钉钉群进行确认。

 3.质疑异议

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招标代理人员将在开标时间之后建立钉钉群,在线公布各供应商各标书评审得分及询标,供应商也可在群中提出质疑,但质疑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

3.1供应商对开标提出质疑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现场进行回复。

3.2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由评标委员会对质疑内容进行复核。供应商对招标代理公布的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异议书。

4.特别提醒

4.1快递包裹备注应注明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

4.2 快递资料只接受以邮寄方式(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递交。

4.3快递材料送达截止时间20211221日9时30分,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供应商务必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快递时间。

4.4视频开标须使用“钉钉”软件,请供应商提前下载、注册、登录并熟悉软件使用。因供应商提供的钉钉信息不正确或不会使用等原因,造成供应商未进开标群等问题,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浙江信安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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