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方镇金坑村房屋公开挂牌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29 13:05:43 信息来源: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上方镇金坑村房屋公开挂牌
招租公告
受衢州市衢江区上方镇金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集体资产衢州市衢江区上方镇金坑村房屋公开挂牌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出租资产概况:
标的位于衢江区上方镇金坑村(原赛前小学),建筑面积约458平方米,房屋结构为砖木结构。(具体以实地查看为准)。首年租金起挂价18000元,竞价保证金1800元,履约保证金1800元,保证金不计息。
二、特别约定
1.承租人(受让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经营范围:法律允许的合法经营范围(禁止从事化工类、高噪音类、养殖类及环境污染类的行业。)
3.租赁年限:租赁年限为3年,租金不递增。
4.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时间以正式租赁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5.成交原则:出价最高者得。(原承租人享有同价优先权)
6.标的以现状招租,敬请意向人实地查看,一旦报名竞买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其他事项揭示:
1. 不允许擅自改变建筑形态、建筑外貌或一切有人为造成风险的行为。
2. 不允许使用有环境污染风险的加工材料及化学物品。
3. 不允许在租赁期限内私自转租。
4. 不允许在租赁场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5. 不允许用于私人会所、娱乐场所的项目建设和经营活动。
6. 不允许用于易燃易爆物品、危化品等的生产经营活动。
7. 承租人违反以上情形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标的,已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因承租人违反以上情形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8.承租人对房屋只能进行不影响房屋安全结构的装修,装修前需征得出租方同意,因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装修破坏房屋安全结构产生的问题,由承租方全权负责,造成损坏的应予以赔偿。
10.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方添置的不可移动的固定设施(包括水、电、门、窗、地面墙面装修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可移动的固定设施(包括承租方购置的空调、办公设备等)由承租方自行搬走。出租方要求恢复原状的,承租方应当恢复原状。
11.原租户享有同价优先权。
意向受让人持有效证件(自然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票资料、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公章到本中心(衢州市柯城区府东街208号二楼213)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缴纳竞价保证金。
单位名称: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账 号:9010 0012 0190 028956
报名及挂牌截止时间:自即日起到2021年12月6日17时止,2021年12月7日上午10时30分整在衢州市衢江区上方镇金坑村村委会议室举行现场竞价会。本次挂牌招租现场竞价环节的增价幅度由竞价主持人现场掌握并当场宣布。
详情请见:http://www.qzspse.com/
咨询电话:0570-3810502 童先生:18657001017
衢江区上方镇金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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