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H06016、浙H06026东风重型自卸货车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2 16:37:51 信息来源: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受产权单位委托,下列国有资产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现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具体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登记日期 |
已行驶里程 |
强制报废期止 |
年检到期日 |
交强险到期日 |
起挂价(元) |
保证金(元) |
1 |
浙H06016东风重型自卸货车 |
2013.7.31 |
约87873公里 |
2028.7.31 |
2022.07 |
2022.9.1 (无商业险) |
14700 |
5000 |
2 |
浙H06026东风重型自卸货车 |
2013.8.1 |
约88179公里 |
2028.8.1 |
2022.08 |
2022.9.1 (无商业险) |
14700 |
5000 |
特别约定:
1、本次车辆转让的受让人应为社会上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本次转让的车辆号牌不在转让范围内,敬请意向受让人在竞价前查实车辆落户地转入标准,一旦报名参与竞价,即视作其已确认自身具备所竞价车辆的竞价资格和相关过户条件,竞价成交后因受落户条件限制不能落户的车辆,不影响成交价格,受让人不得以不能过户为由提出异议。
3、车辆按现状转让,车内各部件的完整性、可使用性及车内装饰物等均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人应在竞价前自行察看车辆状况,认真审查车辆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接受标的之一切现状。
4、车辆转让成交后,由出让人开具车辆增值税普通发票,交付日前的违法违章行为的由出让人负责处理,除此之外权属过户中产生的其他一切税费由受让人承担。
5、车辆转让成交后,受让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交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手续费并签订《转让合同》。
6、出让人在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车辆及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单、行驶证、增值税发票等过户所需资料移交给受让人,由受让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受让人须在收到过户所需资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逾期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车辆过户完毕后受让人凭新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退还履约保证金。
意向受让人持有效证件(自然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票资料、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公章到本中心(衢州市柯城区芹江东路288号衢时代创新大厦3号楼四楼B405室)办理报名手续,竞价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
单位名称: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衢州市工行营业部
账 号:1209210009049028267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2021年11 月18 日(上午8:45-11:45,下午14:30-17:00)[衢州市农科所科研基地(联系电话:詹女士13587007800)请提前一天预约],报名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现场或未提出看标的的,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及竞价会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25日17时整挂牌、报名截止,2021年11月26日在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号开标厅(衢州市柯城区芹江东路288号衢时代创新大厦3号楼负一楼西侧)举行现场竞价会。本次挂牌转让现场竞价环节的增价幅度由竞价主持人现场掌握并当场宣布。
详情请见:http://www.qzspse.com/
咨询电话:0570-3891705
浙江衢州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1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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