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乡田坑村林木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 16:57:09 信息来源: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长虹乡田坑村林木公开挂牌
转让公告
受衢州市开化县长虹乡田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集体资产衢州市开化县长虹乡田坑村林木对外公开挂牌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出租资产概况:
标的位于衢州市开化县长虹乡田坑村“大坞”(原三八林场),树种为杉木,山场面积30亩,采伐蓄积826.7立方米,出材量496立方米,采伐强度100%(四至:东至山脚水泥路、南至山脚流水沟、西至岗、北至岗)。转让费起挂价28.768万元,竞价保证金1万元,履约保证金1万元,保证金不计息。
二、特别约定
1.受让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转让及采伐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3.转让费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转让费一次性付清,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成交原则:出价最高者得。
5.标的以现状招租,敬请意向人实地查看,一旦报名竞买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其他事项揭示:
1.转让标的由中标人实施采伐。
2.不允许擅自改变标的区域土地的形态和性质。
3.不允许采伐标的区域以外的其他植物或农作物。
4.如因受让方人为的原因引发森林火灾的,由受让方全权负责。
5.一旦违反以上条件的,将无条件收回流转林木。造成损失的,出让方有权向受让方索赔。
6.受让方在木材生产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木材运输线路、堆放场地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不得在转让方伐区以外的山林中自行开劈搬运路线,不得损坏标记林木界线,否则按森林法规定给予处罚。
7.受让方在进行采伐、集仓、出运过程中应接受转让方的检查和监督。按照转让方采伐许可证规定范围实施采伐,未按规定采伐,除赔偿转让方损失外,由受让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乙方必须为参与木材采伐的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在采伐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甲方不负一切责任和连带责任,由此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赔偿。
意向受让人持有效证件(自然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票资料、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公章到本中心(衢州市柯城区府东街208号二楼213)或田坑村村委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缴纳竞价保证金。
单位名称: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账 号:9010 0012 0190 028956
报名及挂牌截止时间:自即日起到2021年11月8日17时止,2021年11月9日上午11时整在衢州市开化县长虹乡田坑村村委三楼会议室举行现场竞价会。
详情请见:http://www.qzspse.com/
咨询电话:3810502 童先生:18657001017
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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