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介绍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竞买记录
受产权单位委托,衢州市百汇路190号资产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现进行公开挂牌招租,出租面积共约5370㎡(室内体育中心游泳馆(一楼)约2620㎡;室外游泳池共三处面积分别约为1250㎡、300㎡、300㎡;体育中心游泳馆办公室(二楼)面积约300㎡;室外停车及活动场地(含50个停车位)面积约600㎡),首年租金起挂价343200元,竞价保证金70000元。
衢州市百汇路190号资产公开挂牌招租竞价规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和《浙江省产权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挂牌竞价,是指竞价信息披露期满,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以多次报价等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价格及受让方的交易方式。挂牌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竞价人应详细、认真咨询,实地堪察本次公开招租标的全面情况,并应全面、仔细地阅读挂牌竞价招租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本规则,有疑问的在竞价前提出咨询,竞价人报名参与挂牌竞价,即表明竞价人对招租标的和本规则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挂牌竞价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四、竞价人可以自行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件。
五、本次公开挂牌招租标的:衢州市百汇路190号资产,出租面积共约5370㎡(室内体育中心游泳馆(一楼)约2620㎡;室外游泳池共三处面积分别约为1250㎡、300㎡、300㎡;体育中心游泳馆办公室(二楼)面积约300㎡;室外停车及活动场地(含50个停车位)面积约600㎡),首年租金起挂价343200元,竞价保证金70000元。
六、进入网络竞价期间的增价幅度为7000元及7000元的整倍数。
七、报名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未成交的在竞价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的转为定金,在竞价人付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八、起租时间及租金的支付:
1、租期自合同签订日至2027年5月31日。
2、遵循先缴后用的原则,租金一年一缴,先缴后用,承租人在每年起租日前30日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承租人付首年租金的同时,向出租人交纳履约保证金15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出租人可从租赁履约保证金中扣取因承租人违约应支付出租人的违约金或其他损失,以及与承租房屋有关的承租人应付但未支付的款项,扣取后如有不足部分由承租人另行支付。
3、如出租人逾期未能交付给新承租人使用的,新承租人可选择终止本次挂牌竞价成交的《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终止后,出租人退还新承租人竞价成交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新承租人也可选择等待标的腾空后交付,租期自标的交付后次日起开始计算。
九、特别约定
1、承租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且具有三年及以上恒温标准游泳池管理经验,仅限于社会上有相关游泳场所经营执照、水质检测报告、卫生许可证、经营高危险体育项目(游泳)审批许可的运营公司主体。
2、该标的的租期自合同签订日至2027年5月31日,首年租金按成交价,从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3、首年租金最高者取得租赁权(原承租人享有同价优先权)。
4、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以现场实地查看为准。
5、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体育场馆经营(含游泳馆经营)的经营范围。游泳场必须办理相关合法许可手续、合法资质。承租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不得经营与文体无关的其他项目,如餐饮、私人会所等,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无证及占道经营,租赁期间因承租人经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6、室内游泳馆水温、室温要求:全年水温≥27℃,室内温度≥18℃,符合市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
7、保障市体育部门牵头举办的竞赛和教练员、救生员、裁判员等业务培训活动场馆。游泳馆需全年正常运行,并确保市游泳队全年日常训练及游泳队新运动员选材所需的3条泳道无偿免费使用(具体要求按照合同约定为准)。承租人免费提供男女热水淋浴更衣室、陆上训练场所及教练员办公室、训练器材放置操房各一间供市游泳队日常训练及游泳队新运动员选材使用。
8、承租人承担标的运营所需物业、绿化、保洁、安保、创文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公众责任险保额不少于100万元)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游泳馆需至少配备保洁人员 1名、绿化养护人员1名、安保4名(具体负责门卫及场馆安全)、承租人配备的救生员必须持证上岗,室内和室外游泳场所同时开放时需至少配备救生员15名,室内游泳馆单独开放时需至少配备2组救生员轮值(每组4名,共8名)。承租人每年3月、9月对其相关措施落实和人员配置等情况对出租人进行书面情况说明。出租人有权随时对承租人做出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租人应按照出租人的整改建议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将扣留10%-2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处罚。若被市级主要媒体、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每次扣留10%-2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处罚。若承租人对出租人的意见拒不整改或多次被通报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游泳场所必须具备完善齐全的管理制度、保障措施、应急措施、安全保障措施。
10、出租人提供的室外50个停车位用于承租人经营需求所用,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11、本次租赁交易手续费由承租人据实承担,如若承租人毁约的,已缴纳的租赁交易手续费不予退还。
十、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承租房屋租赁期间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产权人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
2、租赁期间,承租人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税、费(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水、电、气、物业费及其他费用等),由承租人独立承担,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
十一、房屋修缮与使用
1、承租人若需进行内部装修,须事先将装修的方案以书面方式报出租人审核,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方可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建筑整体风格、不得在屋顶装任何装置。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在室内投入的固定装潢设施归出租人所有,不得拆除,不做任何补偿,如承租人拆除装潢,须恢复出租人交付时的原状。
2、承租人对游泳场所设施进行妥善保管、保养、保护,如因操作不当损坏的,承租人应进行赔偿。租赁期间应承租人经营管理等原因在承租范围内发生消防、安全、治安等事故,造成直接或间接发生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失、损坏或伤害的全部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日常管理维护,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设备大修、更换,设施新建、改建或扩建需要由承租人配合的,承租人无条件配合相关工作,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3、日常管理维护、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建设或改造需要由承租人配合的,承租人无条件配合相关工作,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4、承租人不得擅自将出租房产转租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与第三方合作形式)或改变用途。
5、承租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出租人有权了解但不得干涉承租人的合法经营。
6、承租人若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出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终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7、承租人应于合同提前终止之日前或房屋租赁期满次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给出租人。逾期归还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自行进入出租房屋并腾空,对承租人仍存放在出租房屋内的任何物品出租人有权作为废弃物处置。
8、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或(遇)政府政策调整、城市规划拆迁改造,应视合同期满终止租赁行为。承租人应无条件停业、清场,自负经济损失,不得提出任何拆迁补偿或其他赔偿,并在合同终止后租赁标的交还给出租人。
9、如遇下列情况,出租人享有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并收回房屋资产的权利:
1.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纳租金的;
2.拖欠各类费用,经我公司催缴后仍不缴纳的;
3.因城市拆迁等政府行为需要解约的;
4.承租人将出租房产转租第三人的(包括与第三方合作名义转租方式经过核实属实的);
5.承租人在出租房产进行违法活动。
十二、交易手续费:挂牌成交后,承租人按首年租金成交价的5%向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手续费。
十三、意向竞价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为无效报名人不能参与竞价会:
1、意向竞价人未在报名表上签名或盖章的;
2、报名表填写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的;
3、竞价保证金到账时间超过挂牌截止时间的;
4、未报名、未缴足保证金的;
5、其它按规定应属无效的。
十四、挂牌竞价依据以下程序进行:
1、将挂牌招租标的、起挂价、报名要求等内容在交易市场及相关媒体公告。
2、意向竞价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保证金。
3、所有意向竞价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根据招租标的起挂价以竞价报价单的形式提出自己认可的价格(不得低于起挂价)书面提交给挂牌工作人员。
4、意向竞价人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前提交的报价应当等于或高于招租标的起挂价。如果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前,无意向竞价人提交有效(书面)报价的,则取消该招租标的竞价会,意向受让人所交报名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
5、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只有一个意向竞价人报名和报价的,按意向竞价人有效报价单的报价成交。
6、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价人有效报价的,意向竞价人在规定的时间登录网络(电子)竞价平台(http://www.qzspse.com/indexjj.html),在2021年 7月 27日15时整,通过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络(电子)竞价平台,采用互联网一次、多次报价、复式竞价方式进行。
网络竞价活动由自由竞价阶段和延时竞价阶段组成。自由竞价阶段(系统中预设的一个时间周期)结束后即进入延时竞价阶段,延时竞价阶段(不定时间的补充交易时间。当自由竞价结束时,系统进入90秒的延时周期,在此周期时间内,每次出价都会触发延时90秒。如果没有竞买人继续报价,则系统竞价结束;如果有竞买人报价,则系统重新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直至无人报价为止。)由延时报价周期组成。网络电子竞价时间结束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竞价人为受让人。最终报价以网络电子竞价交易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具体按《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络(电子)竞价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条款操作。
7、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
8、《成交确认书》签订后,成交结果在衢州市产权交易网进行公示。
十五、意向竞价人每轮回的应(报)价都需要严肃、慎重地考虑,报出自己所认可的应从数额,意向竞价人一经应(报)价不得反悔,否则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损失费。
十六、电子网络竞价确定成交后,竞价受让人应在次日内(如遇上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交清首年租金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并同时向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清交易手续费。如竞价受让人未按规定的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未按规定时间付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的,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受让人不得再次参与同一项目的竞价。
十七、本规则由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人共同负责解释。
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 7 月 16 日
衢州市百汇路190号资产公开挂牌招租公告
受产权单位委托,衢州市百汇路190号资产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现进行公开挂牌招租,出租面积共约5370㎡(室内体育中心游泳馆(一楼)约2620㎡;室外游泳池共三处面积分别约为1250㎡、300㎡、300㎡;体育中心游泳馆办公室(二楼)面积约300㎡;室外停车及活动场地(含50个停车位)面积约600㎡),首年租金起挂价343200元,竞价保证金70000元。
特别约定:
1、承租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且具有三年及以上恒温标准游泳池管理经验,仅限于社会上有相关游泳场所经营执照、水质检测报告、卫生许可证、经营高危险体育项目(游泳)审批许可的运营公司主体。
2、该标的的租期自合同签订日至2027年5月31日,首年租金按成交价,从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3、首年租金最高者取得租赁权(原承租人享有同价优先权)。
4、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以现场实地查看为准。
5、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体育场馆经营(含游泳馆经营)的经营范围。游泳场必须办理相关合法许可手续、合法资质。承租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不得经营与文体无关的其他项目,如餐饮、私人会所等,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无证及占道经营,租赁期间因承租人经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6、室内游泳馆水温、室温要求:全年水温≥27℃,室内温度≥18℃,符合市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
7、保障市体育部门牵头举办的竞赛和教练员、救生员、裁判员等业务培训活动场馆。游泳馆需全年正常运行,并确保市游泳队全年日常训练及游泳队新运动员选材所需的3条泳道无偿免费使用(具体要求按照合同约定为准)。承租人免费提供男女热水淋浴更衣室、陆上训练场所及教练员办公室、训练器材放置操房各一间供市游泳队日常训练及游泳队新运动员选材使用。
8、承租人承担标的运营所需物业、绿化、保洁、安保、创文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公众责任险保额不少于100万元)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游泳馆需至少配备保洁人员 1名、绿化养护人员1名、安保4名(具体负责门卫及场馆安全)、承租人配备的救生员必须持证上岗,室内和室外游泳场所同时开放时需至少配备救生员15名,室内游泳馆单独开放时需至少配备2组救生员轮值(每组4名,共8名)。承租人每年3月、9月对其相关措施落实和人员配置等情况对出租人进行书面情况说明。出租人有权随时对承租人做出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租人应按照出租人的整改建议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将扣留10%-2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处罚。若被市级主要媒体、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每次扣留10%-2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处罚。若承租人对出租人的意见拒不整改或多次被通报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游泳场所必须具备完善齐全的管理制度、保障措施、应急措施、安全保障措施。
10、出租人提供的室外50个停车位用于承租人经营需求所用,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意向受让人持有效证件(自然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票资料、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公章到本中心(衢州市柯城区芹江东路288号衢时代创新大厦3号楼四楼B405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须交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单位名称: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衢州市工行营业部
账 号:1209210009049028267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联系人:15157003690),报名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现场或未提出看标的的,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及竞价会时间:自即日起至2021年 7 月 26 日17时00分止挂牌、报名结束,2021年 7月 27 日 15 时整在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平台举行电子竞价。
详情请见:http://www.qzspse.com
咨询电话:(0570)3891705 13705702212
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 7月 16 日
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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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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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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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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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
s**********5
|
¥1029200
|
2021/7/28 14: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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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局
|
s**********5
|
¥1022200
|
2021/7/27 16:17:33
|
出局
|
y**********9
|
¥1022200
|
2021/7/28 14:42:09
|
出局
|
z**********0
|
¥1015200
|
2021/7/27 15:26:46
|
出局
|
y**********9
|
¥1015200
|
2021/7/27 15:27:41
|
出局
|
z**********0
|
¥1008200
|
2021/7/27 15:24:48
|
出局
|
y**********9
|
¥1008200
|
2021/7/27 15:25:07
|
出局
|
z**********0
|
¥1001200
|
2021/7/27 15: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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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局
|
y**********9
|
¥1001200
|
2021/7/27 15:23:46
|
出局
|
z**********0
|
¥994200
|
2021/7/27 15:2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