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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市区三衢路369号房产公开挂牌招租
当前价(元):¥800100
距结束: 0 0小时 0 0
出价(元)
挂牌价(元):¥800100 评估价(元):¥800100 加价幅度(元):¥8000
竞价周期: 延时周期:90秒/次 竞价方式:多次报价
竞买记录
状态 竞买人 竞买价格(元) 时间
成交 1*********8 ¥800100 2020/4/14 14:30:09
项目介绍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竞买记录
受产权单位委托,国有资产衢州市三衢路369号房产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现进行公开挂牌招租,建筑面积约3689.40㎡,起挂价为80.01万元,租赁期限为5年,租金按成交价不递增。 出租对象:社会上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特别约定: 1.首年租金最高者取得租赁权(原承租人享有同价优先权)。 2.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以现场实地查看为准。 3.所有标的不得用于易燃易爆物品行业,不得从事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事项。 4.标的租赁期限届满或以任何原因终止本合同时,承租人应将该房产及其附属设施返还产权单位。对承租人添置的未形成房产附合的设备以及装饰装修部分,可由其自行收回(除乙方装置的临时拆改件、钢结构构件等),但承租人拆除添置的设备时,不得损坏房产、影响产权单位出租;已形成附合的设备以及装饰装修部分,合同终止时,同房产一同交于甲方,归甲方所有。承租人房产返还后,对于该房产内承租人遗留的物品,将被视作抛弃物,产权单位有权处理,由此增加产权单位费用支出的,承租人应于赔偿。 5.租赁存续期间,若甲方另有他用,需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应自收到产权单位书面、短信、电话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办理完毕退租交房手续,腾空搬离,并在上述期间结清房租、水电费、物业费等税、费。 6.在租赁期届满或以任何原因终止本合同时,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房产租赁存续期间的装修损失赔偿(甲方要求乙方装潢的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