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江省产权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挂牌竞价,是按约定的竞价期限和竞价轮次,接受和公布竞价人提交的有效报价,对招租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挂牌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竞价人应详细、认真咨询,实地勘察本次公开招租标的全面情况,并应全面、仔细地阅读本次挂牌竞价招租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本规则,有疑问的在竞价前提出咨询,竞价人报名参与挂牌竞价,即表明竞价人对招租标的和本规则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挂牌竞价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四、竞价人可以自行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件。
五、受产权单位委托,下列国有资产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现进行公开挂牌招租,具体如下:
序号
|
房屋地址
|
建筑面积(㎡)
|
首年租金起挂价(元/年)
|
报名保证金(元)
|
报名期间及网络竞价期间增价幅度(元)
|
租赁年限及递增率
|
用途限定
|
报名条件
|
|
1
|
衢化路188号
|
35.94
|
26700.00
|
5000.00
|
500.00
|
租期5年,前三年租金按成交价保持不变,第四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
|
不得用于经营餐饮、易燃易爆物品行业及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
|
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
|
|
2
|
衢化路190号
|
35.94
|
27300.00
|
5500.00
|
500.00
|
|
3
|
衢化路192号
|
35.94
|
27300.00
|
5500.00
|
500.00
|
|
|
4
|
百汇路2号
|
35.94
|
25400.00
|
5000.00
|
500.00
|
|
5
|
蝴蝶路18号
|
85
|
62100.00
|
12000.00
|
1200.00
|
不得用于经营餐饮、易燃易爆物品行业及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
|
|
6
|
蝴蝶路20号及二层
|
269.36
|
71600.00
|
14000.00
|
1400.00
|
|
合计
|
240400.00
|
47500.00
|
4750.00
|
|
|
|
|
注:1-4号标的土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5-6号标的土地性质为科教用地,意向承租人须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承租后是否可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的许可事宜。
|
|
特别说明:1.首年租金最高者取得租赁权(原承租人享有同价优先),租金一年一交,先交后用;
出租房屋现状、使用面积及其附属设施以现场实地查看为准,上述表内的证载面积仅供参考;
3.6号标的(蝴蝶路20号)目前无独立入口,底层店面内北侧地面较低部分房产(约8平方米)归5号标的(蝴蝶路18号)承租人使用,挂牌成交后按现状交付。
4.6号标的(蝴蝶路20号)与5号标的之间目前相通,标的之间的间隔墙由承租人根据砼柱(梁柱)中心线为界线砌筑,具体如下:
①如果两个标的均成交,由两个标的承租人共同负责砌筑隔墙并各自承担费用;
②如果只成交了一个标的,则成交承租人需负责砌筑隔墙并承担相关费用。
意向受让人持有效证件(自然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票资料、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公章到本中心(府东街208号2楼)办理报名手续,报名保证金详见上述表内。
单位名称: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衢州市工行营业部
账 号:1209210009049028267
报名及挂牌截止时间:自即日起到2019年6月21日下午5时整止,2019年6月24日上午10时整在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平台举行电子竞价。
详情请见:http://www.qzspse.com/
六、挂牌竞价期间各标的的增价幅度请见附件一。
七、报名时交纳的报名保证金,未成交的在竞价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的转为定金,在竞价人交清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扣除交易手续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八、起租时间及租金的支付:
具体起租时间:租期五年,若原承租人竞得的,按原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次日起顺延五年,非原承租人为买受人的,租期自委托人实际腾空交付之日起计算,腾空期内若有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租金的支付:遵循先缴后用的原则,租金每年一缴, 承租人在每年起租日前30日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代为收取)。
九、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所有标的按照首年年租金成交价的两个月租金取整(即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首年年租金成交价÷12×2)。
十、特别约定:
1.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出租人可从租赁履约保证金中扣取因承租人违约应支付出租人的违约金或其他损失,以及与承租房屋有关的出租人应付但未支付的款项,扣取后如有不足部分由出租人另行支付。
2.如出租人逾期未能交付给承租人使用的,承租人可选择终止本次挂牌竞价成交的《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终止后,出租人退还承租人竞价成交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承租人也可选择等待标的腾空后交付,租期自委托人实际腾空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3.本次公开挂牌招租公告及附件清单中载明的面积数据、门面招牌仅供参考,具体以标的现场实物及门牌号为准,若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格。委托人、代理人不提供建筑图纸等设计资料,标的内及标的间原有的墙体、砼柱等不得自行拆除。竞价人在标的展示期间应实地勘察标的物的情况,公开挂牌竞价成交后,均按标的现状交付,标的内若有渗漏、破损或门、窗、锁等设施有损坏的,均不影响成交价格。用水用电情况以现状交付。
4.3.6号标的(蝴蝶路20号)目前无独立入口,底层店面内北侧地面较低部分房产(约8平方米)归5号标的(蝴蝶路18号)承租人使用,挂牌成交后按现状交付。
5.6号标的(蝴蝶路20号)与5号标的之间目前相通,标的之间的间隔墙由承租人根据砼柱(梁柱)中心线为界线砌筑,具体如下:
①如果两个标的均成交,由两个标的承租人共同负责砌筑隔墙并各自承担费用;
②如果只成交了一个标的,则成交承租人需负责砌筑隔墙并承担相关费用。
6.如超出约定范围经营的,视同竞价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竞价买受人的责任。
7.本次公开挂牌竞价成交后,竞价买受人不得以城市建设引起的周边环境及道路交通改造等理由要求变更或减、免租金,且不影响成交价格及标的交付。
8.本次公开挂牌竞价招租标的已出租,竞价买受人须按本规则第八条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清首年租金成交价款、交易手续费,委托人须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竞价买受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具体移交由委托人另行通知竞价买受人。
因竞价买受人自身原因不办理交付手续、不签署租赁合同的,视同标的已交付、租赁合同已签署,租期自委托人通知交付的次日起计算。
9.公开挂牌竞价招租标的交付后,竞价买受人(承租人)设置门面招牌、广告时须自行按有关规定办理,如涉及他人权益,由承租人自行与相关权利人协商解决,招租代理人不负责协调。
10.由委托人向竞价买受人出具租金的相关票据并承担相应租赁税费,招租代理人只出具公开挂牌竞价交易手续费发票。
11.本次公开挂牌竞价招租标的所作约定如因买受人原因造成竞价成交价款、交易手续费、租赁履约保证金等逾期交纳的,则报名保证金不予返还,该处房产承租权另行公开挂牌招租,委托人、招租代理人不对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
12.本次公开挂牌竞价招租标的内所附带的电器、线路等物品,委托人、招租代理人声明不保证附带物品其工作性能正常。买受人在使用前,必须请相关专业部门检验合格方能使用,所需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使用时若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13.其他事项按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按已告知格式签订(合同详见附件二)。
十一、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租赁期间,承租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产权人向税务部门缴纳。
2、租赁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所得税、印花税、水利基金和水费、电费、宽带费、电视费、电话费等及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
十二、交易手续费:挂牌成交后,承租人按首年租金成交价的5%向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手续费。
十三、挂牌竞价依据以下程序进行:
1、将挂牌招租标的、起挂价、报名要求等内容在交易市场及相关媒体公告;
2、竞价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保证金,确定网络竞价号;
3、竞价人填写报价单报价,竞价人可多次报价;
4、挂牌工作人员确认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格;
5、挂牌工作人员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6、通过现场竞价确定承租人;
7、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
8、《成交确认书》签订后,成交结果在衢州市产权交易网进行公示。
十四、竞价人通过向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交《挂牌竞价报价单》形式参与竞价,报价单必须用钢笔以中文书写,字迹清楚整洁,并经竞租人签字和盖章。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无效报价单:
1、报价低于起挂价的;
2、报价没有高于前一轮报价的;
3、竞价人未在报价单上签名或盖章的;
4、报价单填写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的;
5、报价时间超过挂牌截止时间的;
6、未报名、未缴足保证金而参加竞买报价的;
7、其它按规定应属无效的。
十五、挂牌工作人员在受理竞价人报名及提交的竞价报价单后,确认竞价人的竞价号、报价时间、报价金额等内容,并在竞价报价单上加盖专用章。
竞价人向挂牌受理窗口提交竞价报价单,并经挂牌工作人盖章后,即视为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撤回竞价报价单,否则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挂牌工作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撤出有效报价单。
十六、挂牌工作人员必须在受理并公布完一次竞价报价后,再按顺序受理下一次竞价报价申请。
十七、挂牌期限届满,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挂牌期满,只有一个竞价人报名和报价的,按竞价人有效报价单的报价成交。
2、在挂牌时间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价人报价的,无其他人继续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3、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包括当时最高报价者)或两个以上的竞价人要求继续报价的,竞买人在2019年6月24日上午10时整开始在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平台举行电子竞价。竞价采用互联网一次、多次报价、复式竞价方式进行。网络竞价时间结束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竞价人为受让人。最终报价以电子竞价交易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具体按《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络(电子)竞价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条款操作。
4、挂牌期满无人报名、无人应价或竞租人报价均低于本次挂牌价的,标的招租不成交。
十八、现场竞价确定成交后,承租人于次日内(如遇上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清首年租金成交价款。如受让人未按规定的时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成交后未按规定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受让资格,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承租人应负责赔偿本次挂牌竞价活动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九、本规则由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衢州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浙江衢州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3日
受产权单位委托,下列国有资产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现进行公开挂牌招租,具体如下:
序号
|
房屋地址
|
建筑面积(㎡)
|
首年租金起挂价(元/年)
|
报名保证金(元)
|
报名期间及网络竞价期间增价幅度(元)
|
租赁年限及递增率
|
用途限定
|
报名条件
|
|
1
|
衢化路188号
|
35.94
|
26700.00
|
5000.00
|
500.00
|
租期5年,前三年租金按成交价保持不变,第四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
|
不得用于经营餐饮、易燃易爆物品行业及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
|
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
|
|
2
|
衢化路190号
|
35.94
|
27300.00
|
5500.00
|
500.00
|
|
3
|
衢化路192号
|
35.94
|
27300.00
|
5500.00
|
500.00
|
|
|
4
|
百汇路2号
|
35.94
|
25400.00
|
5000.00
|
500.00
|
|
5
|
蝴蝶路18号
|
85
|
62100.00
|
12000.00
|
1200.00
|
不得用于经营餐饮、易燃易爆物品行业及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
|
|
6
|
蝴蝶路20号及二层
|
269.36
|
71600.00
|
14000.00
|
1400.00
|
|
合计
|
240400.00
|
47000.00
|
4600.00
|
|
|
|
|
注:1-4号标的土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5-6号标的土地性质为科教用地,意向承租人须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承租后是否可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的许可事宜。
|
|
特别说明:1.首年租金最高者取得租赁权(原承租人享有同价优先),租金一年一交,先交后用;
2.出租房屋现状、使用面积及其附属设施以现场实地查看为准,上述表内的证载面积仅供参考;
3.6号标的(蝴蝶路20号)目前无独立入口,底层店面内北侧地面较低部分房产(约8平方米)归5号标的(蝴蝶路18号)承租人使用,挂牌成交后按现状交付。
4.6号标的(蝴蝶路20号)与5号标的之间目前相通,标的之间的间隔墙由承租人根据砼柱(梁柱)中心线为界线砌筑,具体如下:
①如果两个标的均成交,由两个标的承租人共同负责砌筑隔墙并各自承担费用;
②如果只成交了一个标的,则成交承租人需负责砌筑隔墙并承担相关费用。
意向受让人持有效证件(自然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票资料、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公章到本中心(府东街208号2楼)办理报名手续,报名保证金详见上述表内。
单位名称: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衢州市工行营业部
账 号:1209210009049028267
报名及挂牌截止时间:自即日起到2019年6月21日下午5时整止,2019年6月24日上午10时整在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平台举行电子竞价。
详情请见:http://www.qzspse.com/
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