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介绍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竞买记录
堆放在市经济开发区1-5号地块的报废机器设备(详见酒厂清单)公开挂牌竞价转让,起挂价42935.00元。
报废机器设备转让挂牌竞价规则
一、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江省产权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挂牌竞价,是按约定的竞价期限和竞价轮次,对转让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挂牌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竞价人应全面、仔细地阅读挂牌竞价转让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本规则,并到实地查看转让标的情况,竞价人报名参与挂牌竞价,即表明竞价人对转让标的和本规则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挂牌竞价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四、竞价人可以自行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件。
五、本次挂牌竞价转让标的为:
堆放在市经济开发区1-5号地块的报废机器设备(详见酒厂清单)公开挂牌竞价转让,起挂价42935.00元。
有意向者持有效证件到中心(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512)报名,报名时交保证金各10000元。
六、本次标的挂牌转让如截止到挂牌结束时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的,则协议转让;如截止到挂牌结束时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的,同日下午2时30分在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平台进行电子竞价,价高者得。网络竞价程序的增价幅度均为500元及500元的整倍数。
七、报名时交纳报名保证金,成交的报名保证金转为定金,未成交的在竞价会后三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八、标的展示时间: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标的展示地点:市经济开发区1-5号地块(报名者未提出看标的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存货场地看标的,责任自负)。
九、成交后,受让人按成交价5%向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纳交易手续费,并在付转让价款的同时付清。
十、成交后,受让人在成交之日起三日内向衢州市工业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清转让款,先交款后提货,受让人凭银行交款单到出让方场地提货。
十一、受让人付清价款后,出让方分批将标的移交给受让人。移交时按标的现状移交,移交时设备新或旧不影响成交价格,若有少量的多或少,按评估报告上的同品名、平均单价金额多还少补。
十二、标的移交地在市经济开发区1-5号地块,标的移交后,其搬运费、拆除费用由受让人自理。
十三、挂牌竞价依据以下程序进行:
1、将挂牌转让标的、起挂价、报名要求等内容在交易市场及相关媒体公告;
2、竞价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保证金;
3、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报名者展示转让标的;
4、通过电子竞价确定受让人;
5、签订《成交确认书》和《转让合同》;
十四、电子竞价的要求。
采用互联网一次、多次报价、复式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登录竞价平台。竞价时间结束后,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人为中标人。最终报价以电子竞价交易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具体按《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络(电子)竞价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条款操作。
十五、电子竞价确定成交后,由出让方与受让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和《转让合同》。如受让人未按规定的时间签订《转让合同》或成交后当日内未按规定付清成交价款的,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受让资格,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受让人应负责赔偿本次挂牌竞价活动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六、本次公开挂牌竞价活动的全过程,接受衢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监管处的监督。
十七、本规则由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0日
报废机器设备转让公告
受产权单位委托,堆放在市经济开发区1-5号地块的报废机器设备(详见酒厂清单)公开挂牌竞价转让,起挂价42935.00元。
有意向者持有效证件到中心(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512)报名,报名时交保证金各10000元。
收款单位(户名): 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柯城农商银行白云分理处
银行账号:201000132288510
报名及截止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年6月28日上午11时整止,下午2时30分在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平台举行竞价会。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标的展示地点:市经济开发区1-5号地块。
咨询电话:(0570)3891709 3891705
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0日
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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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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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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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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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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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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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28 14: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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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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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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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28 14: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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