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衢州市水亭街78号公开挂牌招租
当前价(元):¥116200
距结束: 0 天 0小时 0 分 0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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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价(元)
挂牌价(元):¥116200.00 | 评估价(元):¥116200.00 | 加价幅度(元):¥2000.00 |
竞价周期: | 延时周期:90秒/次 | 竞价方式:多次报价 |
竞买记录
状态 | 竞买人 | 竞买价格(元)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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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 x**********8 | ¥116200 | 2021/10/27 15:10:28 |
项目介绍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竞买记录
受产权单位委托,下列国有资产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现进行公开招租,具体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约㎡) 起挂价(元/首年) 竞价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策划业态
1 衢州市水亭街78号 106.16 116200 20000 2000 零售文创
市区水亭街、北门街、柴家巷、下营街等7处国有房产公开挂牌招租竞价规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和《浙江省产权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挂牌竞价,是指竞价信息披露期满,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以多次报价等竞价方式确定竞价成交价格及受让方(竞价成功方)的交易方式。挂牌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竞价人应详细、认真咨询,实地勘察本次公开招租标的全面情况,并应全面、仔细地阅读挂牌竞价招租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本规则,有疑问的在竞价前提出咨询,竞价人报名参与挂牌竞价,即表明竞价人对招租标的和本规则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并同意。挂牌竞价成交后,受让方(竞价成功方)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四、竞价人可以自行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件。
五、本次挂牌竞价招租标的具体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约㎡) 起挂价(元/首年) 竞价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策划业态
1 衢州市水亭街34-36号 251.45 212700 40000 4000 医疗休闲、养生
2 衢州市水亭街78号 106.16 116200 20000 2000 零售文创
3 衢州市北门街28号 327.86 125700 25000 2500 民宿、酒吧
4 衢州市柴家巷11号 66.32 46600 10000 1000 非遗零售
5 衢州市柴家巷28号 35.3 29600 6000 600 非遗零售
6 衢州市上营街50号 154.6 90287 18000 1800 零售文创
7 衢州市下营街12号 118.88 62900 12000 1200 零售文创
六、报名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未成交的在竞价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的转为定金,在竞价成功方付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七 、招租约定:
1、出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所有标的租赁期限均为三年,首年租金按成交价,从第三年起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递增3%。
3、首年租金最高者取得租赁权。
4、出租标的及其附属设施以现场实地查看为准。
5、经营范围:承租人仅限于符合招商业态要求的企业。(其中非遗零售的经营范围为文化出版物、古旧书籍、碑帖、根雕、字画等工艺美术品零售(文物等法律禁止经营的除外,涉及许可证的需凭许可证经营)、手工工艺品、文化用品、工艺品、集邮品、旅游产品及日用品的零售、文化创意产品销售、博物馆展品与收藏品零售(国家禁止经营的除外), 不可在店内进行餐饮油炸烹饪;零售文创的经营范围为可经营包装零食、文化用品、工艺品、集邮品、旅游产品、文化创意产品等, 不可在店内进行餐饮油炸烹饪。)
6、意向商户竞价成功后,凭成交确认书到城欣公司签订合同,二期商铺签订租赁意向协议,按首年租金前两个月月租金总和交纳履约保证金,在正式合同签订前不能对外营业。
7、意向竞价人如有不良记录的(包括与城欣公司合作期间的不良记录,以及法律和工商税务等方面的不良记录等)不得竞标。
8、意向竞价人的实际控制人或出资人如有不良记录的(包括与城欣公司合作期间的不良记录,以及法律和工商税务等方面的不良记录等)不得竞标。
9、租赁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根据城欣公司现行的“以免代奖”政策规定,在租赁期限内暂定按一年收取,在合同期限内如承租方达到城欣公司制订的租金按期缴纳的诚信经营商户评估标准的,可在合同期限结束后无息全额退还。此项物业管理费优惠政策在2021年10月31日到期,物业管理费优惠政策到期后城欣公司方根据新政策以书面通知告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按新政策的关于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和方式执行。如有需要,意向承租人自行前往委托单位了解查询相关政策规定。
八、租赁期限及租金的支付:
1、所有标的租期均为3年,租赁期限以具体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2、遵循先缴后用的原则,租金一年一缴,首年及次年租金按成交价,第三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竞价成功方在每个年度末月前向出租人支付下个年度的固定租金;首年租金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出租人一次性付清。竞价成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署当日向出租人按首年租金前两个月月租金总和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以保证竞价成功方按时接收租赁合同项下的商铺。如竞价成功方按时接收租赁合同项下的商铺的,则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该商铺的租赁押金;如竞价成功方反悔拒不接受商铺的,则出租人有权没收该笔履约保证金。
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竞价成功方应支付的租金等有关费用未能按时支付的,出租人有权直接在租赁押金中扣抵该笔费用,执行扣抵后,出租人应书面通知竞价成功方,竞价成功方应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的7天内补足租赁押金。
3、新承租人为竞价成功方时,如出租人逾期未能将商铺交付使用的,可选择终止本次挂牌竞价成交的《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出租人退还竞价成功方竞价成交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竞价成功方也可选择等待标的腾空后交付,租期自标的交付后次日起开始计算。
九、经营约定
1、竞价成功方不得擅自更改租赁用途及经营业态。
2、竞价成功方须按合同约定按时开业、经营。
3、商铺内的水、电、天然气、空调(如有)等能耗费及网络、通讯等费用应由竞价成功方承担。
十、房屋装修与使用
1、新承租人为竞价成功方的,须按出租人要求报送完整装修方案,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场装修。装修施工工程的全过程均须遵循出租人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公约》、《安全管理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商户装修指南》等)和出租人的有关要求。竞价成功方应自行取得与其租赁、装修及经营有关的一切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的各种审批、经营授权等)。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竞价成功方承租商铺的,需自行负责在租赁期限内将装修投入分摊完毕。租赁期满或者租赁合同因其他原因提前终止,竞价成功方应该在租赁期满之日或合同提前终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对可移动装修部分的拆除,不得破坏不可移动装修部分,并将装修垃圾及其他物品清理完毕后将商铺交还出租人(以双方签订《商铺交还确认书》中的日期为实际退还日期),并确保原交接时出租人提供的商铺场地及设备设施保持完好,达到可直接出租的状况。在此基础上,竞价成功方可与出租人办理退铺手续。如有破坏的,将承担恢复至原交付商铺状况标准的施工费。
3、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竞价成功方不得发生以下行为:
(1)向第三方转让或质押租赁合同中的权利。
(2)将商铺部分或全部出租给第三方。
(3)将商铺的使用权让予第三方。
(4)与第三方共用商铺。
(5)以合作、合伙等方式向第三方转让租赁合同中的权利。
(6)张贴商铺的转让、转租等信息。
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竞价成功方转租的,竞价成功方签署的转让协议不得与竞价成功方在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冲突。竞价成功方应就转租行为与转承租方承担连带责任。
4、租赁合同自然终止日或者合同解除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竞价成功方需完成以商铺为注册地的工商、税务变更或注销登记。
十一、物业服务管理费
出租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单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市场标准制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公布执行。
十二、特别约定:
(一)通用特别约定:
1、商铺周边未来进行的工程建设施工为确定性工作,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将对商铺经营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出租人已就此项影响充分告知第三方专业评估公司,第三方专业评估公司经过对现场的核查并结合对商铺的实际影响,在租金评估的最终定价方面予以了充分考虑,即租金价格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已根据此项影响进行了下调,用以弥补该商铺在经营过程中在此项影响方面受到的损失。
2、商铺交付后原出租人施工范围内的房屋本体、门窗、水电气、消防等设施设备的自然损坏维修和到期更换由出租人负责,如竞价成功方对此进行了整改更换则由竞价成功方负责维修和更换;竞价成功方自行装修范围内的维修更换由竞价成功方自行负责。
3、出租人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公开服务标准执行,不负责公开服务标准以外的任何工作。
4、出租人经营推广活动按公开的年度活动计划实施,并拥有改变调整实施计划的权利。
(二)租金缴纳特别约定
非遗展示、民间博物馆等获得政府租金补贴扶持政策的,考虑到该类业态商业转化率低,凭相关证明文件可向出租人申请租金交付的扶持政策。经出租人批准后,租金可半年一交,可先用后交。但须在租赁合同内增加缴纳租金的约定和承诺条款,并额外缴纳二个月的月固定租金作为租金及时缴纳保证金。
十三、交易手续费:挂牌成交后,竞价成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按首年租金成交价的5%向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手续费。
十四、意向竞价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为无效报名人不能参与竞价会:
1、意向竞价人未在报名表上签名或盖章的;
2、报名表填写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的;
3、报名保证金到账时间超过挂牌截止时间的;
4、未报名、未缴足保证金的;
5、其它按规定应属无效的。
十五、挂牌竞价依据以下程序进行:
1、将挂牌招租标的、起挂价、报名要求等内容在交易市场及相关媒体公告。
2、意向竞价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保证金。
3、所有意向竞价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根据招租标的起挂价以竞价报价单的形式提出自己认可的价格(不得低于起挂价)书面提交给挂牌工作人员。
4、意向竞价人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前提交的报价应当等于或高于招租标的起挂价。如果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前,意向竞价人未提交有效(书面)报价的,则取消该招租标的竞价会,意向受让人所交竞价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
5、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只有一个意向竞价人报名和报价的,按意向竞价人有效报价单的报价成交。
6、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价人有效报价的,意向竞价人在规定的时间登录网络(电子)竞价平台(http://www.qzspse.com/indexjj.html),在2021年 10 月 27 日15时整,通过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络(电子)竞价平台,采用互联网一次、多次报价、复式竞价方式进行。
网络竞价活动由自由竞价阶段和延时竞价阶段组成。自由竞价阶段(系统中预设的一个时间周期)结束后即进入延时竞价阶段,延时竞价阶段(不定时间的补充交易时间。当自由竞价结束时,系统进入90秒的延时周期,在此周期时间内,每次出价都会触发延时90秒。如果没有竞买人继续报价,则系统竞价结束;如果有竞买人报价,则系统重新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直至无人报价为止。)由延时报价周期组成。网络电子竞价时间结束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竞价人为受让人。最终报价以网络电子竞价交易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具体按《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络(电子)竞价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条款操作。
7、签订《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等;
8、《成交确认书》签订后,成交结果在衢州市产权交易网站进行公示。
十六、意向竞价人每轮回的应价都需要严肃、慎重地考虑,报出自己所认可的应从数额,意向竞价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损失费。
十七、电子网络竞价确定成交后,竞价受让人应在次日内(如遇上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的30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持《房屋租赁合同》、房租交款凭证及履约保证金收据至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竞价保证金退还。如竞价受让人未按规定的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未按规定时间付清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的,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受让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受让人不得再次参与同一项目的竞价。
十八、本规则由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人共同负责解释。
衢州城欣文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 10月13 日
市区水亭街、北门街、柴家巷、下营街等7处国有房产公开挂牌招租公告
受产权单位委托,下列国有资产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现进行公开招租,具体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约㎡) 起挂价(元/首年) 竞价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策划业态
1 衢州市水亭街34-36号 251.45 212700 40000 4000 医疗休闲、养生
2 衢州市水亭街78号 106.16 116200 20000 2000 零售文创
3 衢州市北门街28号 327.86 125700 25000 2500 民宿、酒吧
4 衢州市柴家巷11号 66.32 46600 10000 1000 非遗零售
5 衢州市柴家巷28号 35.3 29600 6000 600 非遗零售
6 衢州市上营街50号 154.6 90287 18000 1800 零售文创
7 衢州市下营街12号 118.88 62900 12000 1200 零售文创
招租约定:
1、出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所有标的租赁期限均为三年,首年租金按成交价,从第三年起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递增3%。
3、首年租金最高者取得租赁权。
4、出租标的及其附属设施以现场实地查看为准。
5、经营范围:承租人仅限于符合招商业态要求的企业。(其中非遗零售的经营范围为文化出版物、古旧书籍、碑帖、根雕、字画等工艺美术品零售(文物等法律禁止经营的除外,涉及许可证的需凭许可证经营)、手工工艺品、文化用品、工艺品、集邮品、旅游产品及日用品的零售、文化创意产品销售、博物馆展品与收藏品零售(国家禁止经营的除外), 不可在店内进行餐饮油炸烹饪;零售文创的经营范围为可经营包装零食、文化用品、工艺品、集邮品、旅游产品、文化创意产品等,不可在店内进行餐饮油炸烹饪。)
6、意向商户竞价成功后,凭成交确认书到城欣公司签订合同,二期商铺签订租赁意向协议,按首年租金前两个月月租金总和交纳履约保证金,在正式合同签订前不能对外营业。
7、意向竞价人如有不良记录的(包括与城欣公司合作期间的不良记录,以及法律和工商税务等方面的不良记录等)不得竞标。
8、意向竞价人的实际控制人或出资人如有不良记录的(包括与城欣公司合作期间的不良记录,以及法律和工商税务等方面的不良记录等)不得竞标。
9、租赁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根据城欣公司现行的“以免代奖”政策规定,在租赁期限内暂定按一年收取,在合同期限内如承租方达到城欣公司制订的租金按期缴纳的诚信经营商户评估标准的,可在合同期限结束后无息全额退还。此项物业管理费优惠政策在2021年10月31日到期,物业管理费优惠政策到期后城欣公司方根据新政策以书面通知告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按新政策的关于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和方式执行。
意向受让人持有效证件(自然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票资料、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公章到本中心(衢州市柯城区芹江东路288号衢时代创新大厦3号楼四楼B405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交保证金见上述表格(保证金不计息)。
单位名称: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衢州市工行营业部
帐 号:1209210009049028267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报名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现场或未提出看标的的,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报名(挂牌)截止时间及竞价会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 月 26 日17时报名(挂牌)截止,2021年 10月 27日15时整在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平台举行电子竞价。
详情请见:http://www.qzspse.com/
咨询电话:0570-3891705
衢州城欣文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0 月 13日
状态 | 竞买人 | 竞买价格(元)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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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 x**********8 | ¥116200 | 2021/10/27 15: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