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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H87053别克小型普通客车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2021-09-09

       受产权单位委托,浙H87053别克小型普通客车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经主管单位备案同意,现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登记日期2013年9月3日,行驶里程数约15.85万公里,年检至2021年9月,交强险至2021年10月(无商业险),起挂价25100元,竞价保证金5000元。

特别约定:

1、本次车辆转让的受让人应为社会上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本次转让的车辆号牌不在转让范围内,敬请意向受让人在竞价前查实车辆落户地转入标准,一旦报名参与竞价,即视作其已确认自身具备所竞价车辆的竞价资格和相关过户条件,竞价成交后因受落户条件限制不能落户的车辆,不影响成交价格,受让人不得以不能过户为由提出异议。

3、车辆按现状转让,车内各部件的完整性、可使用性及车内装饰物等均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人应在竞价前自行查看车辆状况,认真审查车辆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接受标的之一切现状。

4、受让人须自行清除成交车辆车身企业标志、标识并承担费用。

5、车辆转让成交后,由出让人开具车辆增值税普通发票,交付日前的违法违章行为的由出让人负责办理,除此之外权属过户中产生的其他一切税费由受让人承担。

6、车辆转让成交后,受让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交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手续费并签订《转让合同》。

7、出让人在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车辆及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单、行驶证等过户所需资料移交给受让人,由受让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受让人须在收到过户所需资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逾期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车辆过户完毕后受让人凭新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退还履约保证金。

意向受让人持有效证件(自然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票资料、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公章到本中心(衢州市柯城区芹江东路288号衢时代创新大厦3号楼四楼B405室)办理报名手续,竞价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

单位名称: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衢州市工行营业部

账   号:1209210009049028267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2021年9月16日-17日(上午8:45-11:45,下午14:30-17:00)[衢州市百灵中路11号(18057008848)],报名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现场或未提出看标的的,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及竞价会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23日17时整挂牌、报名截止,2021年9月24日15时整在在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平台举行电子竞价。

详情请见:http://www.qzspse.com/ 

咨询电话:0570-3891705 

 

                                                       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9月9日